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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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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助理級)專案研究人員公開甄選啟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12-07
  • 資料點閱次數:1010

壹、 人員區分:臨時人員
貳、 職  稱:(助理級)專案研究人員1名
參、 職  系:無
肆、 名  額:正取共1名;候補若干名
伍、 性  別:不拘
陸、 工作地點: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第二辦公室
柒、 上網期間:即日起至109年10月23日(五)17:30分
捌、 資格條件與工作項目
 一、 資格條件:
(一) 學歷要求:取得國內外大學之學士以上學歷。
(二) 專業要求:具備法律或社會科學專長。
(三) 其他技能要求與特質:
  1. 基礎的英語文獻搜尋與閱讀能力。
  2. 基本電腦文書處理。
  3. 良好的團隊意識與協調能力。
 二、 工作項目:
(一) 國內外文獻檢索、初步閱讀及摘要。
(二) 閱讀檢察書類與裁判書類。
(三) 每2個月繳交文獻導覽1篇,供讀者閱覽。
   註:有關文獻導覽之格式,請自行參閱本中心網頁。
(四) 經交辦之學術與行政庶務。
 三、 契約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四、 待遇:
(一) 起薪:
  1. 具學士學位者,新台幣32,470至34,070元。
  2. 具碩士學位以上者,新台幣37,140至38,950元。
  3. 應徵者於正式錄取後,將於上述範圍內依專業證照、能力與相關工作資歷進行敘薪。
(二) 年終獎金最高1.5個月(依年終考核及在職時間計算)。
(三) 除契約之特別約定外,其餘權益依勞動關係之相關法令辦理。

玖、 應徵文件
 一、 應備文件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項下查閱及下載填寫,並貼妥最近6個月2吋半身彩色相片。
(二) 自傳:內容務請敘明具備法律或社會科學專長,並親筆簽名。
(三)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1. 如係外國學歷,宜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未經此驗證者,本學院得視需求,參照《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查證。若查證完成前甄選程序已結束,由應徵者自行承受風險。
  2. 如係中國大陸地區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中華民國教育部採認。
(四) 國民身分證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五) 其他可資證明足以勝任本職務之相關資料。
(六) 加分條件(非必要文件):
  1. 語言能力證明影本:如可提出相當於全民英檢之英語檢定或其他外國語能力證明者,尤佳。
  2. 可提出與學術研究相關之作品、學位論文、研究計畫參與證明、學術榮譽獎項者,尤佳。
 二、 送件方式:
(一) 僅收電子郵件,請寄到:pyliu@mail.moj.gov.tw 。
(二) 請將所有文件合併製成1個PDF檔。
(三) 電子郵件標題請設定為「應徵助理級專案研究人員-個人姓名」。
 三、 收件截止日:109年10月23日(五)17:30分截止。
 四、 其他相關規定:
(一) 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應徵者若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列情事(機關首長或機關內各級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予進用。
(四)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11.13局力字第09800302731號函,本次臨時人員甄選不進用中國大陸、港、澳地區人民。

拾、面試
 一、 文件齊備且學經歷符合本學院之需求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安排面試者,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二、 參加面試者請準備5分鐘內的自我介紹,說明求職動機、能力概述、與本職缺相關之工作經驗、對工作的期許。
 三、 若有學術作品可供簡報,請另行準備10分鐘以內的簡報時間與自備PPT檔案,並請先行告知,以便安排面試流程。


拾壹、甄選結果與錄取
 一、 本職缺正取計1名,由本學院通知報到及簽約。
 二、 本學院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 甄選結果於奉核後將公告於本學院網頁,請應徵者自行留意網頁公告內容;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拾貳、聯絡方式
 一、 如有報名、甄選方面疑問,歡迎來信詢問,請洽下述信箱:an5889@mail.moj.gov.tw ,劉小姐。
 二、 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2)2733-1047分機1709,劉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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