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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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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本中心毒品研究論文,榮獲SSCI物質濫用領域世界排名第一之心理健康與成癮國際期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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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4-18
  • 資料點閱次數:1684

  本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自2019至2021年與臺師大中國信託成癮防制暨政策研究中心合作,執行「毒品施用行為多元處遇成效評估與比較計畫」,針對超過8百萬筆與毒品相關的大數據資料進行科學實證研究,研究成果經改寫成論文,已於今(112)年3月14日刊登於SSCI物質濫用領域世界排名第一之心理健康與成癮國際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ental Health and Addiction)。
  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Deferred Prosecution with Condition to Complete the Addiction Treatment, DPCCAT)是臺灣毒品政策邁向醫療化的重大改革。然而,將近20年來,鮮少有文獻探討毒品施用者完成DPCCAT後的再犯狀況,導致難以了解DPCCAT落實之成效。為了彌補文獻中的空白,本研究採用2008年開始至2020年國內毒品施用相關犯罪之數據,比較僅施用第一級毒品者、多重毒品混用者、同時涉案其他犯罪行為者(異質性犯罪者)的再犯情形。另外,透過Kaplan-Meier Method來評估三種不同類型的再犯風險,以Cox迴歸來估計控制其他個人變項,以取得校正後的再犯風險係數。研究結果顯示在24,248名施用第一級毒品之DPCCAT參與者中,11,141人(46%)完成了一年的治療計畫。在完成者中,僅施用第一級毒品者的五年再犯率(26%)明顯低於同時施用第一級和二級毒品者(52%)和異質性犯罪組(47%)。在控制了人口變項後,COX顯示僅施用第一級毒品者的存活期間明顯優於其他兩組(圖一)。研究發現,相較於傳統刑罰,DPCCAT具有較為溫和且可幫助毒品施用者維持社區連結性的性質,但儘管如此,DPCCAT仍應該針對不同施用毒品者,依其不同特質而有差異性的設計。
  此外,本研究也證實DPCCAT具有近似於美國毒品法庭、且優於東南亞國家強迫性毒品處遇方法的再犯預防效果。於政府大力推動新南向政策之際,臺灣DPCCAT之毒品政策可作為東南亞國家的借鏡。研究建議,緩護療的刑事處遇模式,可提供適當的治療與社會服務,包括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且具有較為溫和、能幫助毒品施用者維持社區連結性的性質,所以具有更佳的預防再犯的效果。不過,研究團隊也提醒,隨著施用毒品者背景因素、行為型態、醫療需求相當不同,具有不同的再犯風險,戒癮治療計劃仍應該重視毒品施用者的風險和醫療需求,有分層、分流多元處遇設計的必要性。
  本研究於心理健康與成癮國際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ental Health and Addiction)發表,此期刊於精神醫學、臨床心理學、物質濫用等多個領域皆列為Q1期刊(排名前25%),尤其於物質濫用領域世界排名第一(1/54)、其他領域如臨床心理學(5/178)、精神醫學領域(12/258)之排名也名列前茅(圖二)。本研究之發表不僅表彰了研究團隊的努力與實力,更重要的是讓臺灣的毒品防治經驗與成果,在國際發光發熱。

  本文著作權歸屬於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所有。對本文有興趣者,可於下列網址瀏覽與下載全文使用,但請註明出處,以符學術倫理:https://doi.org/10.1007/s11469-023-0103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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