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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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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行政職系中心主任公開甄選啟事【公告期間:自113年5月28日至113年6月10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30
  • 資料點閱次數:243

一、職務列等: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二、職  稱:中心主任

三、職  系:司法行政職系

四、名  額:正取1

五、性  別:不拘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1852

七、公告期間:113年5月28日至113年6月10日

八、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司法行政職系及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四)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五)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

九、工作項目:

   綜理犯罪防治與刑事政策研究與行政工作,包括:

(一)犯罪問題與情勢之調查、分析及研究。

(二)犯罪統計資料之蒐集及分析。

(三)刑事政策之研究、評估、諮詢及建議。

(四)犯罪問題學術研討活動之籌辦。

(五)犯罪研究刊物之發行。

(六)其他有關犯罪防治研究事項。

十、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學院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本次甄選將採面試程序,面試採實地或視訊方式,於本學院通知當事人面試時間時告知。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2名,以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公告本學院網站(https://www.tpi.moj.gov.tw/),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有關本職缺所需資格條件,如有疑義,請洽(022732-8552曹先生(人事機構);有關工作項目問題,請洽(022733-1047分機1702吳專員(犯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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