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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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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政府「五打七安」政策,本中心以「在社群媒體進行詐欺犯罪預測」為題接受直播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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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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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配合行政院推動之「五打七安」政策,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鄭元皓與暑期大專見習生葉珈瑜同學,於114年11月25日至正聲廣播公司「YOYO Life Show與民有約」節目,與主持人蔡瑋堯共同就「在社群媒體進行詐欺犯罪預測」主題,從研究視角剖析當前國內外運用社群媒體進行詐欺犯罪預測的可行性,並借鏡先進國家經驗,探討我國防詐機制的未來走向(節目連結如文末)。

  在節目中,鄭助理研究員觀察近10年數據,從普通刑法犯罪案件罪名統計來看,詐欺犯罪從104年21,172件漸增至112年增加到37,823件、113年則是118,535件(警政署於113年變更統計規則,從原先「1案1件」改為「1被害人1件」,以更精準反映被害現況),佔臺灣整年犯罪案件的37%左右。而在犯罪手法上,目前仍以「投資詐欺」佔大宗(約2成),其次為假網路拍賣與購物詐欺。值得注意的是,社群媒體(如Facebook、Line、IG)已成為詐欺活動接觸被害人的最主要管道,防制社群媒體詐欺的重要性與急迫性可見一斑。

  接著,面對猖獗的社群媒體平台詐欺案件,是否能運用科技進行預/偵測?鄭助理研究員表示,隨著大數據與AI技術發展,利用社群媒體上的公開情資(如貼文關鍵字、圖像分析)來偵/預測詐欺已具可行性。雖然詐騙話術不斷更新,但其核心特徵如「製造急迫感」、「高報酬低風險」、「要求私下加Line」等行為模式仍有跡可循。目前數位發展部也已推動「AI防詐雷達工具」,針對數位平臺進行巨量掃描與分析,建立預警模型,展現我國在技術防詐上的努力。

  在制度面,鄭助理研究員強調,英國、澳洲等國近年傾向採取「高強度的責任分擔」模式,強制要求社群平臺、電信與金融業者負起「預防、偵測與阻斷」的法律責任,若平台未盡看管義務,將面臨鉅額罰款。相較之下,我國目前雖有平台業者揭露資訊等行政規範,但在跨部會情資整合與平台業者的主動偵測責任上,仍有強化空間,建構「多方責任分擔」與「常態化協防」機制,將是未來提升打擊網路詐欺效率的關鍵。

  在節目最後,鄭助理研究員建議,針對一般民眾在社群平台上看到疑似詐騙訊息時,可善用數位發展部之「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或直接向社群平台檢舉。辨識上,若遇到「要求轉移到私人通訊管道」、「承諾不切實際報酬」或「假冒名人」等特徵,務必提高警覺。若不幸受騙,應停止責備自己,並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尋求協助。

 

*本次活動影音內容請點閱「yoyo Live show 與民有約—11/25(二)直播」。

YOYO Life Show與民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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