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公告】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專案資料庫管理員」公開甄選啟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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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人員區分:臨時人員
貳、 職 稱:專案研究助理1名
參、 職 系:無
肆、 名 額:正取共1名;備取若干名
伍、 性 別:不拘
陸、 工作地點: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柒、 上網期間:即日起至108年7月31日(三) 17:30分
捌、 資格條件與工作項目
一、 資格條件:
(一) 學歷要求:取得國內外大學之學士以上學歷。
(二) 專業要求:具備法律或統計專長,擇一具備即可,內容如下:
1. 以法律專長應徵者,應具備基本的法學思辨能力。
2. 以統計專長應徵者,應具備初等統計學以上的分析能力。
(三) 其他技能要求與特質:
1. 基礎的英語文獻搜尋與閱讀能力。
2. 基本電腦文書處理。
3. 不排斥學習法學實證研究方法者。
二、 工作項目:協助本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之研究,包括:
(一) 協助毒品法制與刑事政策之相關研究、分析。
(二) 國內外文獻蒐集(將依應徵者之研究專長交辦任務)。
(三) 經交辦之學術行政庶務。
三、 契約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四、 待遇:
(一) 起薪:
1. 具碩士學位以上者,新台幣37,140至38,950元。
2. 具學士學位者,新台幣32,470至34,070元。
3. 應徵者於正式錄取後,將於上述範圍內依專業證照、能力與相關工作資歷進行敘薪。
(二) 年終獎金最高1.5個月(依年終考核及在職時間計算)。
(三) 除契約之特別約定外,其餘權益依勞動關係之相關法令辦理。
玖、 應徵文件
一、 應備文件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項下查閱及下載填寫,並貼妥最近6個月2吋半身彩色相片。
(二) 自傳:內容務請敘明具備法律或統計專長,並含簽名及蓋章。
(三)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1. 如係外國學歷,宜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未經此驗證者,本學院得視需求,參照《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查證。若查證完成前甄選程序已結束,由應徵者自行承受風險。
2. 如係中國大陸地區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中華民國教育部採認。
(四) 國民身分證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五) 其他可資證明足以勝任本職務之相關資料。
(六) 加分條件:
1. 語言能力證明影本:如可提出相當於全民英檢之英語檢定或其他外國語能力證明者,尤佳。
2. 可提出與學術研究相關之作品、學位論文、研究計畫參與證明、學術榮譽獎項者,尤佳。
二、 送件方式:
(一) 僅收電子郵件,請寄到:chpm@mail.moj.gov.tw 。
(二) 請將所有文件合併製成1個PDF檔。
(三) 電子郵件標題請設定為「應徵專案研究助理-個人姓名」。
三、 收件截止日:
108年7月31日(三) 17:30分截止。
四、 其他相關規定:
(一)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應徵者若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列情事(機關首長或機關內各級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予進用。
(四)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11.13局力字第09800302731號函,本次臨時人員甄選不進用中國大陸、港、澳地區人民。
拾、面試
一、 文件齊備且學經歷符合本學院之需求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安排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 參加面試者請準備5分鐘以內的自我介紹,說明求職動機、能力概述、與本職缺相關之工作經驗、對工作的期許。
三、 若有相關學術作品可供簡報,請另行準備10分鐘以內的簡報時間與自備PPT檔案。
拾壹、甄選結果與錄取
一、 本職缺正取計1名,由本學院通知報到及簽約。
二、 本學院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 甄選結果於奉核後將公告於本學院網頁,請應徵者自行留意網頁公告內容;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拾貳、聯絡方式
一、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歡迎來信詢問,請洽下述信箱:chpm@mail.moj.gov.tw,陳小姐。
二、 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2)2733-1047分機1423,劉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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