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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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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與犯罪防治研究專刊第34期--劉芳伶,「從訴訟多樣性觀點再論法院於刑事程序中之職權調查義務-以公害犯罪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2
  • 資料點閱次數:1157

  本文指出有關職權調查義務之有無與其範圍劃界問題之關鍵,係在於無罪推定原則與刑事訴訟構造論之間的關係, 而我國最高法院101年度第2次刑事庭會議(一)決議卻混淆兩者之關係採取片面職權調查義務說之立場,實難謂為妥適。於此前提下,本文以日本法之相關議論作為比較法研究之素材,基於所謂「訴訟多樣性觀點」提出「浮動式職權調查義務論」,並以公害犯罪為具體例,析論了在以當事人主義為主並輔以職權主義之訴訟構造下,應如何調和兩主義之關係以定職權調查義務之有無與範圍;最後再以此為基礎對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63條提出立法修正建議案作結。

關鍵詞: 無罪推定、罪證有疑利歸被告、舉證責任、職權調查、公害犯罪、當事人主義、職權主義、公平審判、 公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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