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委託研究案,賴擁連等,「我國自主監外作業制度之研究-兼論對再犯預防機制之影響」成果報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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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列述如下:
- 結論:
- 各國法條規定、資格、現況實施及成效評估等情況及趨勢相同。
- 各國制度中存有許多值得我國參考之重點。
- 參加自主監外作業確實能降低受刑人出監後再犯之可能性。
- 參加自主監外作業之受刑人復歸社會意願較高。
- 參加自主監外作業之受刑人家人在監支持度較高。
- 我國自主監外作業之雇主及同事對受刑人態度尚屬友善。
- 自主監外作業類型多屬勞力密集、技術性及工資低之工作。
- 參加自主監外作業之受刑人出監後留任率普遍較低。
- COVID-19 疫情對於自主監外作業制度衝擊大應研擬配套措施。
- 建議:
- 透過修法優化及精化遴選品質。
- 依法合理檢討實務機關行政責任。
- 結合科學實證專業化處遇計畫,放寬毒品犯之遴選條件。
- 營造自主監外作業制度之正面形象。
- 整合勞動部門職業訓練資源。
- 規劃高專業精密技術導向的工作類型。
- 將該制集中於大型矯正機關擴大實施。
- 建立連鎖或聯合企業轉介制度。
- 持續爭取修正勞動基準法讓受刑人納入勞工保險。
- 加強現行自主監外作業制度成效的行銷。
- 職前講習應予課程化並納入職安署職安指引。
- 設置自主監外作業合作產業專區。
- 成立專責自主監外作業之收容機構。
- 建立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追蹤行為表現機制。
- 實施風險評估量表以建構外出風險評估指標。
- 訂定「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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