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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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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與犯罪防治研究專刊第39期-賴擁連、林世琪,「美國科羅拉多州家暴犯機構性治療方案之探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23
  • 資料點閱次數:148

  2010年,科羅拉多州修訂了其州立標準,旨在以實證證據為基礎之研究發現,整合到家庭暴力犯罪人之治療計畫中,以求全州對於家暴犯之治療與處遇有一致性之標準。自始,科羅拉 多州建立了一個三層次的差異化治療模型(Three Tiere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Model),並宣稱該家暴犯治療模型是基於一般性犯罪人在犯預測的RNR模型以及機構性處遇矯正計畫中所使用的有效介入原則(PEI),進而設立家暴犯管理委員會、科際整合治療團隊以及設置18項核心能力作為評估家暴犯成功結案與否之標準。本文將介紹科羅拉多州的家暴犯機構性治療計畫與模型,期盼透過本文的介紹,對於當前臺灣家暴專監之家暴犯處遇計畫,具有啟發之效。

關鍵詞:家暴犯、機構性處遇、RNR模型、治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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