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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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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攻擊理論略論隨機殺人案」-東吳大學心理學系教授林瑞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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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攻擊理論略論隨機殺人案」

東吳大學心理學系教授林瑞欽

  由於在東吳大學講授的犯罪心理學,上課要講授「心理病態(psychopathy )」,我大致翻閱當年對鄭捷的心理鑑定,見某鑑定團隊也提到「心理病態」,然令我失望的是該團隊對此的了解極度不足。
  近時見多起以陌生人為殺害對象的「錯置暴力攻擊」案件,見論者總是以「病態人格」分析加害者的暴力行為,而忽略存在該等殺人案件中加害者的個別差異;更少就攻擊理論分析該等殺人案件,以釐清該等案件的本質,因此不揣自陋略論之,以有助於此等錯置暴力案件的預防、偵辦、審判、與矯治等之遂行。
  如何預防此等暴力案件呢?稍稍細究此等案件的凶器無不是鋒利的刀械,如新店案預藏於駕駛座的腳踏墊所使用的生魚片刀、房仲以藍波刀等。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該等刀械之購買時難道不需要報核嗎?如若不對此等鋒利的刀械嚴格執行管制,未來的殺人案件是無法有效的防止。
  再者,司法官在求刑與判刑時,若不細究殺人武器之預備,僅著眼於加害人的人格與情緒等心理狀態與特質,這有偏袒加害人之嫌,而喪失對被害人的公正。
  挫折攻擊假說在1939年由Dollard, Doob, Miller, Mowrer, & Sears 等人所提出以來,深受研究暴力攻擊的學者所沿用,後來又受到Berkowitz等修改加入挫折而生氣,再促發攻擊(1973)。這從今年三月新北市新店區夜十一時發生之王姓凶嫌先因行車糾紛,繼而與妻子為晚餐衝突之挫折而生氣,接著則對路旁陌生機車騎士產生「錯置暴力攻擊」亦可見之挫折而生氣,促發暴力攻擊案可見證。
  近年已有三起錯置暴力攻擊案件發生,台灣學者以無差別或隨機殺人案件稱之。我看了幾位學者的點評,發現他們對「錯置暴力攻擊(displaced aggression)」並不了解。無不就加害人的病態人格、心理失衡、思覺失調等來討論。
  自攻擊理論而言,隨機殺人是一種錯置攻擊 (displaced aggression),意即受害者是無辜的,只不過出現在錯誤的時間與地點;就加害者來說,其與他人衝突的扭曲認知與感受持續停駐在其意識中,因此一有細微的不順眼或不順心的人、動物、物等皆會觸發其攻擊行為。
  Bushman等(2005)認為錯置暴力攻擊的攻擊者在與人衝突之後,其認知與情緒存在反芻(rumination) 的現象。我在想什麼樣的人在什麼樣的時間點會有因反芻而發動錯置暴力攻擊。一個低衝動控制的人在深夜時分該會是人選與最容易發生的時間帶吧!
  前揭新店區發生之23歲男性王某與其妻因在深夜為吃晚餐口角,隨即拿出汽車駕駛座腳墊的尖刀刺殺與其不相識在路邊等人的機車騎士。此案即是典型的「錯置暴力攻擊」案件。該王姓兇嫌被逮捕後,宣稱有在使用思覺失調症的藥物,此意謂著他有衝動控制的障礙。然檢察官詢問他為何不殺他的妻子,他回答:「他認為不能殺女人。」顯然他在行凶當時,依其行為與認知狀況,仍處於自我意識控制之下。
  觀察這些「錯置暴力攻擊」案件的施暴者皆預先準備行凶刀刃,然司法官在量刑時顯然忽視此種工具性攻擊的嚴重性,常歸之於心智障礙或情緒障礙的衝動性攻擊。我強烈認為這是助長當前錯置攻擊案件快速增加的主因。
  近年殺人案件中,也突顯了認知腳本攻擊的理論模式之實證,台南市殺童案的兇嫌認為「殺人不會被判死刑」,這即是他殺人的認知腳本,這是一種非理性的攻擊認知。鄭捷的台北捷運殘殺案,在於鄭捷認為無端殘殺多人之後,他將會被判死刑,可以實現他不敢自殺而能死亡的期待。當然自其涉案之前的心理狀況分析,無不顯示他連續遭受多起的重大挫折,讓其生氣之負面情緒已高漲到難以承受的狀態。因此其殘殺案不但是因挫折而生氣,更是攻擊能量的宣洩,就其攻擊的發生則顯然是一種錯置攻擊;本質上也是形成於青少年期之認知腳本的實現。鄭捷預先購置利刃多把凶械,這是武器效應。司法官對暴力案件不能低估武器的預置,這是預謀暴力,非衝動暴力。
  思覺失調症患者因妄想而有暴力攻擊案件發生,如砍殺幼童頭部案的王姓兇嫌,其在涉案之前,生活挫折已導致其飲食與睡眠極度不正常,等他受羈押於看守所,有規律作息,飲食與睡眠正常,且按時吃藥,則其妄想就顯著減少。
  就上述案件分析,為避免錯置暴力攻擊的發生,警察在市區的步巡、鋒利刀械的嚴格管制、情緒與壓力管理的推廣、精神病的控管與照護等將是預防錯置暴力攻擊的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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