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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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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期待的無限期監護處分?漫談日本醫療觀察法於入院期間的程序與疑義」-犯罪防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員蔡宜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09
  • 資料點閱次數:2158


  近期因有殺人案件被告,符合刑法第19條要件而被論以無罪判決,引發社會對監護處分期間之修法需求與國外立法例參考,本文自日本法角度出發,期能透過對日本醫療觀察法制度意旨、入院決定要件、入院期間制度與實務、退院或續留醫院決定要件等,分析及建議我國監護處分修法,除延長期間外,應再以促進社會復歸為核心來考量的配套措施。

壹、以日本法借鏡我國修法監護處分期間的問題

貳、自入院期間概論日本醫療觀察法

 一、規範目的與適用對象

 二、申請與決定入院要件

 三、入院期間與退院/續留要件

參、醫療觀察法於入院期間之執行狀況

肆、不是只有延長監護而已-總結我國與日本制度相異處及修法注意事項

 一、強化監護處分的促進社會復歸目的

 二、以促進社會復歸為核心,訂立醫療方針與延長監護聲請之判斷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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