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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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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發表「我國藥物濫用預防之家庭技巧訓練方案實施初探」論文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12
  • 資料點閱次數:823

本中心鄭元皓助理研究員與吳永達主任等人共同發表「我國藥物濫用預防之家庭技巧訓練方案實施初探」,並獲匿名雙審通過,發表於臺灣藥物濫用防治學會所發行「藥物濫用防治」期刊第六卷第一期。本項論文之作者序列、研究單位與中文摘要如下:

  1. 作者序列:鄭元皓、吳永達、李潼蕙、邱佳頤
  2. 研究單位: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
  3. 中文摘要:為建立適用於我國之家庭技巧訓練方案,本研究依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所提出之「吸毒預防家庭技巧訓練方案實施指南」中之12項基本原則與薩提爾模式之冰山概念進行方案設計、研擬評估標準。本研究也以UNODC定義之選擇性家庭(selective family)為對象,委外進行方案教材設計、專業工作者培訓與方案團體試行。在研究方法上,則以質性方法論設計為主,邀請實務及學術工作者進行焦點團體訪談,對於不同實施階段提供意見。在方案團體試行時,則透過第三方觀察進行成效評估。本研究認為,在方案規劃上,應融入優勢觀點及去標籤化原則,並降低方案實施的專業門檻;在教材的設計上,需與預防藥物濫用之目標連結,其中包含接近家庭生活經驗及運用多元媒材;在專業人員的培訓上,則應訂定學員的考核機制及評選標準;在招募服務對象上,則應以存在改變動機,且有用藥導向風險之家庭為主;在維繫服務對象上,則應降低參與門檻,同時提升參與方案之誘因;在成效監測與評估上,應以質性研究設計為主,深入探討家庭與方案團體之情境脈絡,進而蒐集研究資料。整體而言,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議:(一)應規劃團體成員持續參與之誘因。(二)應建立補課機制。(三)應提供團體帶領者必要資源與協助。(四)應增加親子互動課程,實際操作所習得之家庭技巧。(五)應建立追蹤機制。(六)應協助媒合輔導資源。(七)應建立家庭顧問之服務串聯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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