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顧以謙研究員與前專案研究人員楊郁慈律師共同發表「境內詐欺型組織犯罪涉入人口販運之研究」研究論文於「犯罪學研究」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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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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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顧以謙研究員與前專案研究人員楊郁慈律師撰寫「境內詐欺型組織犯罪涉入人口販運之研究」論文,經匿名雙審後,發表於《犯罪學研究》 第5期。摘要如下:
儘管過去不乏文獻針對詐欺組織的運作與犯罪模式進行研究,但在詐欺組織涉入人口販運研究相關議題的探討上,無論文獻與案例資料的累積上皆有所不足。瞭解境內詐欺型犯罪組織涉入人口販運的模式,對於研擬如何防制詐欺型犯罪組織從事人口販運具有重要性,且可以幫助政府釐清犯罪問題的解決途徑。該研究採質性研究之半結構訪談方法,聚焦於詐欺型犯罪組織涉入人口販運的背景屬性、網絡途徑、角色主責、犯罪腳本、類型與營利型態等議題,並在從訪談結果中汲取相關因子與文獻相互對照下,嘗試描繪出詐欺型犯罪組織從事人口販運之模式與型態,進而提出有效防治策略。經該研究訪談9位實務專家後,該研究發現:根據幫派屬性和組織緊密程度的不同,可將詐欺型犯罪組織區分為四類:幫派組織型、純人蛇集團型、散戶型和個別幫眾型。另若依照組織犯行流程之緊密程度可將詐欺型犯罪組織的行為模式分為「一條龍」、「非一條龍」、「中間型」。此外,該研究也針對境內型詐欺型犯罪組織之犯罪網絡、原因、角色、主責行動、犯罪腳本、營利型態、防治困境進行整理與探討。該研究建議中央應建置整合偵查系統機制,保全證據的統管,以利彙整情資、描繪出加、被害人與案件關聯性的完整圖像。該研究也建議政府應以專案、限期方式開放相關單位使用犯罪偵查資訊系統,並健全各地偵查資訊分享機制。另外,鑒於外交部領事局或各地辦事處等辦理護照機關為案件偵查關鍵地點,該研究建議改善護照辦理高風險行為的辨識與預警機制。最後,該研究建議政府應挹注資源開發創新AI工具,以克服防治詐欺型犯罪組織的困境。
*該研究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112年自體研究「詐欺型組織犯罪與人口販運問題初探」之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