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2013 實施酒測點火自鎖裝置制度對致命性車禍之影響」-犯罪防治研究中心研究員顧以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09
- 資料點閱次數:2125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去年(106年)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初審通過增訂酒駕遭吊銷、吊扣駕照仍無照駕駛者,將加重罰款,從現行開罰6千至1萬2千元提高為9千至1萬8千元,並當場禁止駕駛。歷年修法趨勢顯示酒醉駕駛之刑責與標準不斷加重,逐步朝向嚴罰化趨勢邁進。透過本篇文獻,McGinty教授指出嚴罰化措施並非有效對抗酒駕肇事之手段。相對而言,全面強制實施酒精鎖政策經科學評估,具備可有效預防汽車駕駛人酒駕致死性事件發生之科學證據。McGinty教授分析指出,強制性酒精鎖規範的實施,和涉及酒精值≧0.08之致死性酒駕肇事之7%降低趨勢相關,如果換算成案件量,大約等於在1982與2013年間降低1,250件致死性酒駕肇事案件,也就是挽救了1,250條生命與其家庭之幸福。誠如本研究之建議,預防酒駕為政府推動社會安全網之「治安維護計畫」重要環節,酒精鎖預防嚴重致死性酒駕之證據相當綦詳,政府應先完備相關的配套措施,如經濟補助、監控機制、提升酒精鎖設備之品質與效益等先決要件,再盡速全面推行強制性酒精鎖政策,以保障台灣人民生存權,增進人民福利。
附件下載
- 1982-2013實施酒測點火自鎖裝置制度對致命性車禍之影響.pdf597 KB 108-05-09 下載次數: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