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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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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領犯罪」-犯罪防治研究中心見習生蔡孟庭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09
  • 資料點閱次數:3155

愛德溫.蘇哲蘭(Edwin H. Surtherland)被稱為美國的犯罪學之父,他不但是首位提出「白領犯罪」(White-collar crime)概念的學者,並且提出了犯罪學中重要的差別接觸理論(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本篇導覽的文獻即是愛德溫.蘇哲蘭於1939年12月發表口頭演講,首次提出白領犯罪概念的文獻,並於1940年2月刊登於「美國社會學評論」(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雖然本篇導覽的文章距離現今社會已有一段時間差距,不過本篇文獻仍為研究白領犯罪的經典之作,將白領犯罪定義為「在以受人尊敬或有尊貴事業與專業人士組成之高級或白領階級(upper or white- collar class)形成的犯罪」。文中提出的許多白領犯罪模式,例如內線交易、財報不實等等犯罪現象,直到現代社會依然存在,因此仍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本篇文獻提出與犯罪行為理論相關的質疑與白領犯罪的簡要論述:白領犯罪是「真正的犯罪」、白領犯罪與其他犯罪在刑法的實踐上有原則性的不同、源於貧窮或精神狀態有問題者的犯罪行為理論並不穩固、一個可以解釋白領犯罪與其他類型犯罪的犯罪行為理論是必須的,並且,可能適用的假說為差別接觸理論(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與社會解組理論(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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