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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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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犯罪狀況及其分析-蔡宜家,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於少年感化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29
  • 資料點閱次數:1944

  本書源自法務部司法官學院「108年犯罪狀況及其分析」專書第六篇「社會關注犯罪議題-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於少年感化教育」研究成果。鑑於該專書礙於篇幅,僅能濃縮印製分析內容,無法將學者專家間的集思廣益的過程與結果,完整呈現,實屬可惜,因此,本書研究團隊乃再將該專書第六篇全文與相關研究過程的資料附錄,獨立彙集成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自體研究案成果報告書,俾利完整與全面性的資訊交流,並提高學術與政策參考價值。
  本書旨在以兒權公約之剝奪自由規範,及雖為前述規範解釋基準,但較少被近年文獻提及的第24號一般性意見、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哈瓦那規則為主軸,檢視少年感化教育的實務問題與精進方向。針對少年感化教育,雖然規範目的在於保護、健全少年身心發展,但在努力建構需保護性內涵時,也因缺乏相應基準,數度受監察院、社會批評執行方向偏於刑罰角度,相對忽略少年照護、福利等問題。因而,透過兒權公約建構需保護性基準,於檢視少年感化教育制度、實務尚待補足之處後,尋得困境解方來落實需保護性意旨,成為本書研究目的與核心。
  基此,本書區分為兩個章節與五個附錄。首先,第一章針對制度面,汲取與彙整兒權公約中高度關聯感化教育的剝奪自由規範以及相關聯的第24號一般性意見、首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哈瓦那規則,包含論證公約規範與解釋在我國的法律效力與位階,及以兒權公約第37條為基準,將前述解釋意見與規則進行分類,建構出詳細的兒權公約剝奪自由規範內涵,並著眼於近年頗受爭議的感化教育問題:單獨隔離、身心障礙者之照護與違規處理、學業或職業轉銜,從制度面初步論證感化教育在兒權公約檢視下,應注意與改進的方向。
  第二章則針對實務面,理解感化教育重點爭議在實務中的現況與困境。對此,本書採用焦點團體研究方法,邀請6名少年司法機關或少年矯正機構的第一線實務人員或民間團體代表,針對前述單獨隔離、身心障礙者之照護與違規處理、學業或職業轉銜三類爭議,分享依經驗所知的少年矯正機構內執行現況與困境,進而在資訊交流中討論解決方向,也使研究發現反映了感化教育執行上和少事法、兒權公約規範意旨間的相當差異。最後,本書以第二章的研究發現為基礎,結合第一章的兒權公約剝奪自由規範脈絡,深入探討前述重點爭議在兒權公約剝奪自由規範下的精進之道,其中,針對單獨隔離,建議政府機關應使矯正機構有充分理解少年需求的資源與人力,讓其得發揮專業,多加運用單獨隔離外的措施處理問題,與嚴謹檢驗隔離必要性;針對身心障礙者之照護與違規處理,建議司法機關應避免裁定是類少年進入矯正機構,並建議政府機關規劃專門機構以提供特殊教育與照護;針對學業或職業轉銜,建議矯正機構不拘泥於機構與外部學校的課程一致性,而是考量感化教育少年特性,充分發揮教育部課綱的彈性空間來規劃適性課程,與培養獨立生活技能,同時結合外部資源,積極促進少年融入社會。
  另一方面,本書在文末附錄一至附錄三,彙整前述焦點座談之完整逐字稿與相關資料,憑供讀者深入觀察實務專家討論全貌;同時,由於本書研究團隊在檢視公約與解釋時,發現聯合國簡體中譯有不符原文文義,或不符公約之照護兒少、促進兒少健全成長意旨等問題,故在協請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檢視後,於附錄四至附錄五提出公約與解釋中,部分規範的中譯修正建議及其理由,憑供讀者理解,與政策研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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