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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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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苗栗地檢署陳佑杰觀護人「且行且珍惜--雪泥鴻爪觀護20載」心情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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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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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行且珍惜--雪泥鴻爪觀護20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觀護人  陳佑杰

民國91年初派桃檢擔任觀護人,倏而已是20個年頭。回想過往,從一個甫從部隊退役下來、涉世未深的社會新鮮人,到如今看盡千萬個生命起落的中年大叔。被稱做「老師」似乎也順理成章、當之無愧。身為中間世代的一員,願將這段光陰裡國內的外在環境與自己的內心感受紀錄下來,並和老中青三代的觀護夥伴共同勉勵分享。

     民國80年後、90年初期正值我國毒品政策的重大轉變。「治療代替處罰」成為監禁以外,毒品施用者的一項出路。然而當時未有所謂的緩起訴戒癮治療,早年的毒品假釋犯在保護管束期間再度施用裁定送觀察勒戒後,幾乎都被觀護人報請監獄相對撤銷假釋。縱然有「病犯」的概念,但作法上仍偏嚴厲而不寬貸。民國97年後各地檢署開始辦理緩起訴戒癮治療,無異是善意地為社區毒品施用者開啟了一扇門。許多出監的毒品累犯面臨復發窘境時,仍有可能繼續留在社區完成戒癮的功課。去(109)年修正通過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時限從5年下調到3年,擴大了多元處遇的對象;同年底的司法院釋字第796號解釋也讓假釋期間再犯的更生人不再毫無選擇。只要曾經努力過,執法者不能一概抹滅他們的成績。

     而在寬恕包容政策的彼端,一股襲自1980年代英美國家對於犯罪人嚴密控管的文化(culture of control)也在社會慢慢發酵。具體例證如性侵害防治法對於高再犯風險的犯罪人施以科技設備監控、歷次修法提高酒醉駕車的刑責,民國94年刑法大修後的「一罪一罰」無疑宣告犯罪的代價就是更長的隔離。

     控制與復歸之間如何能夠調和?近代犯罪學的觀點,中止犯罪 (desist from crime)絕非轉瞬之間。可以思考的是,社會究竟容許多大成本代價在犯罪人揮別過往、重作新民(making good)以前,接受他們可能一再地犯錯;在加強管控之餘,也能思索留有多少空間讓犯罪人感受善意,協助他們站立起來。而從犯罪預防的角度著眼,觀護人站在維護社區安全的制高點,如何妥善運用工具辨識風險因子以及早介入處理。即或不幸,犯罪已經發生。又該如何防止事態擴大,進行危機管控。不僅考驗觀護人防患未然、洞燭機先的專業能力,同時也預示著靈活運用團隊資源、調兵遣將的領導者身分到來。

     「相離莫相忘,且行且珍惜。」多年以來,燃著一盞向善的燈,搖著船櫓,往來擺渡於生命河的兩岸,陪伴一個又一個尋求救贖的更生人。歐美刑事政策的方向走至今日,縱然步履蹣跚,仍未放棄更生人的修復之路。方案設計已不單單強調有效(what works?)。再下一步,我們要把燭火交在更生人手上。船靠岸了,帶著安慰與祝福繼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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