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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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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仇恨言論及犯罪法制的形成—以美、德、日為例」- 犯罪防治中心專案研究人員潘宗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08
  • 資料點閱次數:1685

近日美國連續發生多起兇殘的仇恨性犯罪案件,引起世界廣泛關注,尤其在今(2022)年5月15日,發生在位於美國南加州拉古納伍茲市(Laguna Woods),以台裔人士居多的「爾灣台灣基督長老教會」(Irvine Taiwanese Presbyterian Church)槍擊事件,根據初步調查,槍手疑似基於政治立場之不同而犯案,警長巴恩斯(Darn Barnes)指出本案為「出於政治動機的仇恨事件」 。因本事件攸關臺灣社會的政治議題,進而在我國引發廣泛討論,甚而認為我國應制定「仇恨罪」刑罰,以防止及處理未來出現的仇恨犯罪 。我國是否須將仇恨犯罪入法,或如何制定仇恨犯罪法,需要多方討論,本文擬就不同地域與文化背景,擇取美、德、日三國,就其截然不同的文化內涵下,所制訂的制度,加以介紹、討論,期使臺灣社會透過其他國家法律架構的瞭解,進一步思考本項制度在我國的未來發展。

此篇論文已被刊登於法務通訊」第3069期,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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