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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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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委託研究案,賴擁連等,「我國網路詐欺被害調查與防制研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1
  • 資料點閱次數:614

  隨著時代資訊的進步,近年來以網際網路設備為工具或手段的詐欺案件急速增加。根據警政署刑事警察局(2022)統計資料顯示,我國網路詐欺被害之人數與財損,日益增加;其中投資詐欺、解除分期付款詐欺和一般購物詐欺為近年來民眾最常遭受網路詐騙的型態,這些被害型態均與網路活動有關,諸如線上購物、交友、遊戲等網路平臺,皆成為詐欺集團取得個資的溫床,凸顯出網路詐欺犯罪管道的多元化;但相對地,目前社會各界對於網路詐欺犯罪之了解,仍然不足,實有透過一定規模的網路詐欺被害經驗之調查,始能了解網路詐欺被害之風險因子、被害經驗及歷程,以建立有效的網路詐欺被害預防策略與防制機制。

  本研究運用國際比較法、網路問卷調查法、深度訪談法與焦點團體座談等,將渠等研究方法所得到之資料與數據,進行適切的彙整與分析後,得到以下重大發現:
(一)國際比較分析得知,各國對於網路被害調查之管道,從過往依附於傳統電訪和面訪之犯罪被害調查方式,逐漸獨立為專責網路被害調查,專門針對網路犯罪(含詐欺犯罪)進行調查,並設有專責 的機制或政府部門負責,其調查管道呈現多元態樣,定期地透過電訪、面訪或網路報案(online report)之方式收集網路被害調查之資料。

(二)網路詐欺被害問卷調查得知,網路詐欺型態,居首者為投資詐欺、其次為網路購物被害,第三為猜猜我是誰(假冒親友)。而受訪者對去一年有詐騙經驗者之網路詐欺型態前三名依序為:網路購物、投資詐欺與玩網路遊戲。詐騙被害時間大多集中晚上、加被害人存在陌生關係、透過網路ATM 轉帳等特性,而詐騙金額未滿 1 萬元者佔受訪被害人之 62.3%。此外,男性、40 歲以下、教育程 度愈低、月收入愈低者愈容易遭受網路詐騙;值得注意的是,網路詐騙的發生與居住地區或城鄉沒有顯著關係。多變量研究指出,被害誘因與動機、衝動性與心理依賴等因素,顯著地預測網路詐欺被害的程度。

(三)網路詐欺加害者深度訪談得知,加害人從事網路詐欺犯罪都存在著缺錢或需錢孔急的時候,透過朋友介紹引進詐騙集團或公司。不論哪一類型網路詐騙集團或公司,均呈現專業與分工的角色, 透過集團或公司的教育與訓練、再加上友儕教授、耳濡目染,精益求精,成為專業;但對於其他部門則有默契地宣稱不瞭解或不清楚,因此無法得知上下游的分工對象。獲利程度超出預期,生活過於奢侈與闊綽,但錢來得過去得也快,難以有所積蓄累積與斷離此一循環。加害者相信臺灣警察偵查與查緝的能力,深知自己有一天會被逮,只是遲早之問題,所以盡量能騙就騙。認為當前的反詐騙宣導措施仍有效,但應該更加普及以及分齡分級為佳。

(四)政策焦點團體座談得知,目前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存有以下幾點困境:1.識詐層面存在未能分齡分眾宣傳防詐、教育訓練未能擴及第一線執法人員之專業與精進以及實務上已存在重複被害之情形;2.堵詐層面存在165反詐專線之任務編組位階過低、「數位中介法」與「科技偵查法」未能立法、尚未能廣泛運用高科技如 AI 技術於偵辦網路詐欺犯罪、法官的審判與量刑較為保守以及社群平臺規避審查責任等,讓當前堵詐成效受限;3.阻詐層面則是政府與產業界合作仍然不足、偵查部門對於區塊鍊、加密貨幣進行交易與資產移轉,能力不足以及金融機構與警方合作偵辦網路詐欺犯罪尚有努力空間;4.懲詐層面存在司法互助曠日廢時、派駐他國聯絡官人力不足、數位專家鑑定機制尚未成立、懲詐之刑度與量刑過短以及政府與民間橫向連結與情資互通,仍嫌不足。

  最後,本研究根據前揭國際網路詐欺調查方式之比較、問卷調查結果與深度訪談之發現,並根據第二次政策焦點團體座談,將與會學者與專家之意見,根據當前行政院所頒定之「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具體提出治本與治標(即識詐、堵詐、阻詐與懲詐)兼具之建議作為,以優化或精進當前之打詐策略,並提供行政院與相關部會(內政、法務、數發與財政等部)參考。

關鍵字:網路詐欺犯罪、網路詐欺被害、低自我控制、網路日常活動理論、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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