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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犯罪狀況及其分析-蔡宜家,犯罪數據裡的性別態樣-評女性犯罪之統計與效應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07
  • 資料點閱次數:1699

犯罪數據裡的性別態樣-評女性犯罪之統計與效應

蔡宜家(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壹、前言:以毒品犯罪為主的女性犯罪數據與疑義

  犯罪研究中,性別議題通常是重要的環節,尤其在犯罪數據統計裡,以生理男性、女性為主要欄位的性別統計與趨勢分析,不僅可溯源至60年代由政府機關發行,至今仍逐年統計的本書,也是近年政府機關推廣性別相關政策時,著重分析與揭示統計結果的其中項目[1]。同時,我國犯罪學研究,也可在60年代與其後,發現數篇以女性犯罪為主題的研究論文,而論述方向在早期,是我國學者,以國際上自Lombroso探討女性犯罪,開始積極發展出檢證性別、女性特性與犯罪間關聯性等研究趨勢為依據,呼籲我國也應該在考量男性、女性於生理、社會等因素有相當差異上,以犯罪、性別等統計數據與關聯理論探討我國女性犯罪及其原因[2]。之後,也有學者以女性犯罪數據於我國呈現增長現象為主要契機,廣泛彙整女性犯罪之數據、理論與處理方向[3];或是,聚焦以矯正機關內的女性犯罪者為研究對象,執行和犯罪原因檢證相關之實證研究,或跨國資料比較與分析[4]

  不過時至近期,對女性犯罪的關注或研究方向,隨著統計數據與文獻累積,逐漸呈現以女性之毒品犯罪為研究主軸的趨勢,一方面,在統計數據中,近5年由地方檢察署執行裁判有罪確定女性之犯罪類別,除110年以竊盜罪3,748人多於毒品犯罪1,590人外,皆以毒品犯罪為最多人數,且106年至109年,女性毒品犯罪占整體有罪確定女性之比率,自107年21.71%(5,800/26,713)逐年下降至110年7.54%(1,590/12,914)(表4-1-2,詳如文末附件);同時,近5年新入監之女性犯罪類別,更皆以毒品犯罪為最多人數,惟毒品犯罪之女性受刑人占整體女性受刑人比率,自106年44.51%(1,512/3,397)逐年下降至110年26.15%(664/2,539)(表2-4-6,詳如文末附件)。另一方面,在前述數據趨勢下,論及女性犯罪之統計分析或實證研究,也多以毒品犯罪之女性犯罪者為重心,檢視針對毒品犯罪之戒癮治療措施,或監獄服刑期間之處遇方式對女性犯罪矯治等的成效與精進方向[5]

  然而,倘若以男性、女性比率來觀察前述毒品犯罪數據,會發現近5年,在有罪確定數據中,女性占整體毒品犯罪比率僅自106年12.60%(5,454/43,281)逐年上升至109年13.65%(4,508/35,031)後,降至110年12.31%(1,590/12,914)(表4-1-2);而在新入監數據中,女性占整體毒品犯罪比率最高為109年14.29%(1,280/8,957),最低為106年12.82%(1,512/11,796),110年為13.98%(664/4,748),這顯示,即使女性犯罪中,女性人數偏多者為毒品犯罪,但由於女性在毒品犯罪中的比率多僅在10%至15%之間,因此仍不宜將毒品犯罪認定成女性族群占比偏高的犯罪類別(表2-4-6)。此時在性別犯罪研究中,便可能產生兩種疑義,其一,當毒品犯罪在統計數據中,在比率上並非以女性為主要族群時,以女性毒品犯罪者為對象的多類研究成果,便難能認定係以具備女性傾向、特質的犯罪類別為前提來進行相關研究,且其等之研究成果,亦難以界定為探討性別、犯罪間關聯性與其深入分析;其二,當對女性犯罪者的研究聚焦於毒品犯罪時,相對也顯示,可能有部分以女性為高比率之犯罪類別,因犯罪人數相對較低,導致性別統計資料未予重視,而較少被發現其和性別議題間關聯性的狀況。據此,本文將建構以檢視犯罪類別中特定性別意向的數據統計方式為目的,釐清我國近年犯罪態樣中,是否存在其他以女性犯罪者為主軸的犯罪類別。

  基於前述,本文以政府機關揭示的民國101年至110年犯罪統計數據為基礎,並聚焦於警察機關受理案件、檢察機關偵查案件終結、檢察機關執行裁判確定有罪案件、矯正機關內入監服刑等四個犯罪處理階段,檢視各階段犯罪類別中,女性所占比率偏高的項目。此處,為能避免特定犯罪類別之性別比率因總人數過少而相對被放大,導致影響對主要犯罪中女性比率高低的判斷,以及,呈現女性比率在近10年穩定偏高的犯罪類別,本文進行分析的對象如下:

  • 篩除近10年,總人數未滿50人達5年以上之特定犯罪類別。
  • 篩除女性比率自偏低大幅增長至偏高的特定犯罪類別,例如,在執行裁判有罪確定階段中,本文排除女性比率曾自103年26%(49/321)逐年上升至105年26.29%(56/213),及自106年20.00%(36/180)逐年上升至109年45.34%(73/161)的著作權法犯罪。
  • 將保留觀察的犯罪類別,依110年女性比率高低順序排列,並汲取比率前5高的犯罪類別,為統計分析標的。

貳、多犯罪階段的女性比率分析


一、警察機關受理犯罪嫌疑人:

4-5-1 近10年警察機關受理女性嫌疑人比率偏高之犯罪類別

  由警察機關受理刑事案件之犯罪類別,近10年間,女性嫌疑人比率最高者除108年為遺棄犯罪外,皆為違反商標法犯罪,該罪的女性嫌疑人比率,曾自101年58.19%(2,001/ 3,439)逐年上升至104年61.58%(1,763/2,863)後,逐年下降至107年50.95%(942/1,849),110年為55.28%(1,079/1,952);女性嫌疑人比率次高者,除108年為違反商標法犯罪之外,皆為遺棄犯罪,該罪比率曾自102年38.79%(64/165)逐年上升至104年50.47%(54/107),其後則皆在45.00%以上,最高為108年52.94%(54/102),110年為47.66%(51/107)。而女性嫌疑人比率偏高的其他犯罪類別,也包含違反著作權法,自101年32.07%至110年38.08%間,呈上升趨勢;以及誣告罪,自101年40.97%至110年37.96%間,呈現微幅減少趨勢;與偽造文書印文罪,自101年32.20%至110年35.89%間,呈上升趨勢(圖4-5-1)[6]

二、檢察機關起訴犯罪被告:

4-5-2 近10年地檢署起訴女性被告比率偏高之犯罪類別

  由地方檢察署(下稱地檢署)起訴被告之犯罪類別,近10年,女性被告比率最高者除在102年為妨害投票罪、104年及110年為商標法外,皆為妨害婚姻及家庭罪,該罪之女性被告比率曾自102年50.00%(279/558)逐年上升至107年52.23%(304/582),惟已自109年51.22%(105/205)下降至110年40.91%(9/22),同時,該罪總起訴人數也自109年205人大幅減少至110年22人。女性被告比率次高者,除了104年為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外,皆為商標法犯罪,該罪女性比率雖曾自104年53.38%(529/991)逐年下降至106年45.51%(360/791),但在101年46.41%(517/1,114)至104年53.38%,及106年45.51%至110年50.06%(422/843)間,皆呈上升趨勢。而女性被告比率偏高的其他犯罪類別,也包含妨害投票罪、藏匿人犯罪,該兩罪之女性比率皆增減更迭,前者在總起訴人數超過50人的年份中,最高為103年45.52%(254/546)、最低為109年34.67%(26/75),後者最高為106年36.84%(70/190)、最低為104年21.78%(49/225)、110年為32.67%(66/202);同時,也包含銀行法犯罪,惟女性比率自102年43.48%(260/598)至110年33.47%(410/1,225)間,呈下降趨勢(圖4-5-2)[7]

三、檢察機關執行有罪確定者:

4-5-3 近10年地檢署執行有罪確定女性比率偏高之犯罪類別

  由地檢署執行有罪確定者之犯罪類別,近10年,女性比率最高者皆為商標法犯罪,惟該罪自104年54.96%(482/877)至110年47.82%(394/824)間,呈下降趨勢。女性比率次高者,除101年至103年為妨害名譽及信用罪、107年及110年為稅捐稽徵法犯罪外,皆為銀行法犯罪,該罪之女性比率偏高者為104年45.50%(96/211)及109年45.11%(157/348),110年為37.44%(161/430)。而女性比率偏高的其他犯罪類別,也包含稅捐稽徵法犯罪,自101年28.50%(57/200)至110年38.00%(38/100)間,呈上升趨勢;以及妨害名譽及信用罪,自102年38.59%(455/1,179)至110年31.76%(584/1,839)間,呈下降趨勢;與藏匿人犯罪,其女性比率增減更迭,最高為101年34.50%(59/171)、最低為105年24.43%(43/176)、110年為32.83%(65/198)(圖4-5-3)[8]

四、矯正機關收容新入監受刑人:

4-5-4 近10年新入監女性受刑人比率偏高之犯罪類別

  由矯正機關執行新入監受刑人之犯罪類別,近10年,女性受刑人比率最高者,除103年、105年為偽造有價證券罪,及108年為偽造文書印文罪外,皆為銀行法犯罪,該罪之女性受刑人比率增減更迭,最高為110年39.57%、最低為108年18.84%(13/69)。女性受刑人比率次高者,除103年、105年為銀行法犯罪外,皆為偽造有價證券罪,該罪之女性受刑人比率亦增減更迭,最高為103年31.72%(46/145)、最低為101年22.92%(44/192)、110年為28.93%(35/121)。而女性受刑人比率偏高的其他犯罪類別,包含偽造文書印文罪,自103年18.68%(125/669)至108年25.95%(96/370)間,呈上升趨勢,110年為23.27%(64/275);以及詐欺罪,自106年13.18%(330/2,503)至110年16.39%(507/3,094)間,呈上升趨勢;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犯罪,女性比率增減更迭,最高為104年22.86%(32/140)、最低為109年10.34%(12/116)、110年為18.25%(25/137)(圖4-5-4)[9]

參、缺乏深入探討的女性犯罪類型

  綜合前述分析,可發現各犯罪處理階段,存在多元犯罪類別中的女性佔比高於毒品犯罪中的女性佔比。具體而言,女性比率偏高的犯罪類別,在警察機關受理犯罪嫌疑人階段,穩定包含遺棄、誣告、偽造文書印文、詐欺及妨害名譽犯罪;在地檢署起訴被告階段,穩定包含妨害婚姻及家庭、商標法、妨害投票、銀行法及藏匿人犯犯罪;在地檢署執行有罪確定者階段,穩定包含商標法、銀行法、稅捐稽徵法、藏匿人犯、妨害名譽及信用犯罪;在矯正機關收容新入監受刑人階段,則穩定包含銀行法、偽造有價證券、偽造文書印文、詐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犯罪。

  這些犯罪類別中,值得留意的是,規範於商標法內的犯罪態樣,不僅在近10年,從警察機關受理至有罪確定執行階段,皆有偏高的女性犯罪者比率,更是長年在警察受理、有罪確定執行階段呈現女性犯罪者比率最高,與在起訴階段呈現女性犯罪者比率次高的犯罪類別;同時,規範於銀行法內的犯罪態樣,也在近10年,從地檢署起訴至矯正機關新入監階段,存有偏高的女性犯罪者比率,亦是長年在有罪確定執行階段中呈現女性犯罪者比率次高、在新入監階段中呈現女性犯罪者比率最高的犯罪類別。另一方面,雖然部分犯罪未在特定階段居於女性比率最高、次高的定位,但偽造文書印文罪長年在警察受理、新入監兩階段呈現女性犯罪者比率偏高,以及,藏匿人犯罪在起訴及有罪確定執行階段都呈現女性犯罪者比率偏高的現象,也是需要關注之處。

  然而這些犯罪類別中,性別相關研究多聚焦於刑法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在該章通姦罪於109年廢除前,曾有文獻探討其在起訴、有罪判決階段,性別比多小於100(女多於男),而在不起訴、撤回告訴部分,性別比多大於100(男多於女),導致女性較容易遭受該罪懲罰的疑義[10]。至於其他前述犯罪類別,相關文獻多未從性別觀點加以評析,惟就銀行法犯罪,法務部曾以99年至109年9月間,地檢署偵查終結後起訴人數為範圍,統計違反銀行法被告之性別、犯罪手法分布,結果發現,該期間被告8,193人中,含男性4,985人、女性3,117人,而男性中有92.8%(4,624/4,985)、女性中有95.5%(2,976/3,117)是以銀行法第125條之違反專業經營犯罪為起訴法條,至此可推知,違反專業經營犯罪不僅可能是女性在銀行法犯罪上的主要樣貌,涉犯該罪女性在銀行法女性被告中的比率也高於涉犯該罪男性在銀行法男性被告中的比率,進而提升銀行法之違反專業經營犯罪在女性犯罪研究上的重要性[11]。事實上,當包含銀行法之違反專業經營犯罪等前述犯罪,已不同於多類以男性為主的犯罪類別,而是呈現相對高的女性比率時,那麼,從性別因素來探討是類犯罪中女性比率偏高的可能原因,及有無可能發現是類犯罪的女性犯罪者特性,來跳脫主流文獻在以男性犯罪者為重要組成下的論理,進而發現性別因素連結是類犯罪之預防、處理等妥適途徑,便可以是後續關聯研究得精進的方向,尤其在刑事政策研究,可以探索含括犯罪預防的社會安全網,於多部門間整合服務體系、提供犯罪或其他相關之防治機制,尤其是在促進社會安全的進程中,在女性較常運用的育兒指導服務方案、家庭支持服務資源布建方案、兒少及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保護服務案件通報等項目中,是否應予置入預防前述犯罪態樣之關連性機制[12];也可以探索司法機關認事用法時,是否於前述犯罪類別裡,存在著需要加強留意的性別課題。

肆、結論:探究毒品犯罪外,女性比率偏高的犯罪類別

  在對犯罪的研究裡,女性犯罪已非新穎概念,從早年的政府機關統計數據至近年的文獻研究多有其身影。然而,當犯罪數據、文獻經常以女性犯罪者多涉及毒品犯罪為基礎探討女性犯罪問題,但該類犯罪整體上仍以男性犯罪者為主流時,便會產生未充分從性別特性討論犯罪問題的疑義,也缺乏瞭解女性比率偏高的犯罪類別。基此,本章以近10年、特定犯罪總人數至少5年達50人以上,且無大幅升降趨勢之犯罪類別為統計數據範圍,檢視犯罪處理自警察機關受理案件至矯正機關辦理新入監階段間,多類犯罪中的性別比率變化,自有嶄新的意義。

  分析發現,近10年,銀行法所涉犯罪,以該法第125條違反專業經營犯罪為主軸,在起訴、有罪確定執行、新入監階段;以及,商標法所涉犯罪在警察受理、起訴、有罪確定執行階段,皆因長年且穩定成為女性比率最高、次高或偏高的犯罪類別,而有在是類階段形成側重女性犯罪特性的趨勢。同時,偽造文書印文罪在警察受理、新入監階段;藏匿人犯罪在起訴、有罪確定執行階段,也存在女性比率長年偏高的現象。此外,警察受理階段之遺棄、著作權法、誣告犯罪;起訴階段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妨害投票罪;有罪確定執行階段之稅捐稽徵法犯罪;及新入監階段之偽造有價證券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犯罪,亦為女性犯罪比率偏高下應行關注的議題。然而,這些犯罪除了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中,已廢除的通姦罪曾出現性別研究外,多仍缺乏深入的性別、犯罪特性關聯性之研究,因此,是類現象的觀察與相應政策的研議,尤其是犯罪預防階段中,女性比率偏高的社會安全網執行項目,以及司法處理階段中,認事用法下的性別議題等,皆是學術研究與實務機關必須再進一步探究的方向。

[1] 我國犯罪狀況及其分析,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https://www.cprc.moj.gov.tw/1563/1590/1592/Lpsimplelist(最後瀏覽日期:2022623日)。性別統計,法務部,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common/SubMenu.aspx?menu=GENDER(最後瀏覽日期:2022623日)

[2] 如:張甘妹,女性犯罪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21期,197210月,頁15。許春金,性別與犯罪-兼論犯罪統計的相合性,警學叢刊,142期,198312月,頁21。陳玉書,女性犯罪之現況與研究發展,中央警察大學學報,36期,20003月,頁256

[3] 吳正坤,「弱者,妳的名字是女人嗎?重新探討女性犯罪問題」,犯罪、刑罰與矯正研究,11期,200912月,頁63

[4] 如:吳英璋,女性青少年反社會行為的病理研究:生物/心理/社會模式之探討,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2001313日,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29392/1/882418H002023Q9.pdf。陳玉書等,我國女性犯罪原因與矯治處遇相關課題之研究,法務部,20101026日,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87/23348/。陳玉書等,女性犯罪趨勢之跨國比較,矯政期刊,31期,20141月,頁46-4764-69

[5] 統計分析如:法務部,毒品案件性別分析,頁48-49,法務部,2018年12月21日,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common/WebListFile.ashx?list_id=1639近年文獻如:許詩潔,女性毒品犯持續或中止犯罪影響因素之比較研究:以是否撤銷保護管束為例,藥物濫用防治,63期,2021年。賴擁連等,女性毒品收容人釋放後生活關注議題以及尋求協助需求之初探,藥物濫用防治,62期,2021年。楊士隆等,毒品收容人其施用毒品行為之性別差異分析,藥物濫用防治,61期,2021年。胡淳茹等,女性藥癮更生人社區復歸服務系統之現況分析,藥物濫用防治,52期,2020年。王伯頎、賴思璇,女性藥癮者戒治生命歷程初探,中國地方自治,716期,20186月。陳玉書等,女性毒品受刑人矯正處遇與需求,藥物濫用防治,21期,2017年。王伯頎、劉育偉,女性非法藥物濫用及其戒治歷程之實證研究,藥物濫用防治,12期,2016年。劉子瑄、楊士隆,毒癮司法戒治效果之性別差異研究,藥物濫用防治,11期,2016年。郭國禎、駱芳美,希望諮商團體對女性藥物濫用者戒癮希望感、認知與行為改變與自我尊重之影響,輔導與諮商學報,351期,2013年。趙淑玲等,照顧一位女性海洛因毒癮愛滋患者接受美沙冬替代療法之護理經驗,馬偕護理雜誌,61期,2012年。賴秀琴,社區諮商模式運用在女性藥物濫用者之介入策略,諮商與輔導,323期,2012年。李易蓁、林瑞欽,伴侶親密關係對女性成癮行為發展之影響分析,玄奘社會科學學報,9期,201111月。李思賢,台灣地區女性海洛因犯者之愛滋易感性與危險行爲,臺灣性學學刊,152期,2009年。李思賢,女性安非他命使用者之強暴受害經驗、保險套使用與以性換藥或金錢之行為:愛滋病防治初探性研究,台灣公共衛生雜誌,253期,2006年。王威蘋,靜脈毒癮患者感染愛滋病初期的照護經驗,榮總護理,231期,2006年。

[6] 刑事案件嫌疑犯人數之年齡─按性別、案類別分,內政統計查詢網,https://statis.moi.gov.tw/micst/stmain.jsp?sys=100(最後瀏覽日期:202291日)。警政統計查詢網,警政署,https://ba.npa.gov.tw/npa/stmain.jsp?sys=100(最後瀏覽日期:202291日)

[7] 地方檢察署偵查案件終結人數(含性別)(人),法務統計,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inquiry/InquireAdvance.aspx(最後瀏覽日期:202291日)

[8] 地方檢察署執行案件裁判確定人數(含性別)(人),同前註。

[9] 監獄新入監受刑人人數(含性別)-依年齡別分(人),同註7

[10] 官曉薇等,「法庭之友意見書-通姦處罰之性別分析」,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PDleg-a3-bIH8lJVIg5PiUqCETDI2ZH3/view?usp=sharing(最後瀏覽日期:2022624日)。陳建瑋,通姦除罪化在性別數據判讀上的啟發,載於: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編),中華民國一O九年犯罪狀況及其分析,202112月,頁270

[11] 違反銀行法案件統計分析,法務部,202011月,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common/WebListFile.ashx?list_id=1766

[12] 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本,社會安全網,2021729日,https://topics.mohw.gov.tw/SS/cp-4515-62472-204.html 。統計處,110年強化社會安全網性別統計與分析(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2727日,https://dep.mohw.gov.tw/DOS/cp-5112-70690-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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