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

「吸引力是什麼?增強表現是娛樂性用藥的驅力。」-犯罪防治研究中心專案研究人員邱佳頤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09
  • 資料點閱次數:1492

  以娛樂為目的毒品使用,儘管存在風險,在世界上也具有普遍性,卻很少研究探討此現象的驅動因素。本研究針對娛樂性用藥者進行訪談,並與「What’s the attraction? Social connectedness as a driver of recreational drug use.」 一文分別呈現毒品使用的2個主要潛在驅力,前者主要描述娛樂性用藥帶來的「社會包容和聯繫」效益,本中心業已摘錄並於109年12月進行文獻導覽與短評;本文則摘譯報告另一個有關娛樂性用藥的主要潛在驅力,即如何「提高表現和改善自我形象」。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