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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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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委託研究案,蔡田木等,「我國監護制度發展與變革之研究」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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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27
  • 資料點閱次數:1256

  近年來數起社會關注案件之犯罪者,因行為時具有精神障礙,經法院認定符合刑法第 19條第 1 項要件後判決免除刑責,並依同法第 87 條科處監護處分,而衍生社會廣泛議論,並促使法務部等機關研議執行監護處分之司法精神病院對策。行政院並於 2021 年 3 月 4 日通過保安處分執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使監護處分之執行得依受處分人之情況予以多元處遇;另一方面,司法院於 2020 年 12 月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規劃對於犯罪嫌疑重大、符合刑法第 19 條第 1 項或第 2 項要件,且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的被告,得由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緊急監護。基此,對於符合刑法第 19 條第 1 項或第 2 項要件之犯罪者,亟待研議如何能提供合適處遇、及足以維護公共安全之設施與相關配套。

  基此,本研究之具體目的在於:蒐集我國監護處分之相關官方統計數據。整理比較分析世界主要國家之監護處分制度、措施,以作為我國規劃、設計、執行監護處分之參考。邀請攸關監護處分執行的第一線機關、人員,含警察、檢察、矯正、醫療等單位,進行深入訪談或問卷調查,瞭解現行監護處分執行之實務狀況與問題,並根據研究期間監護處分相關制度、政策進展,對監護處分新制發展,包括人力監護、軟硬體措施進行量能評估。最後作成制度精進建議與實務執行指南,提供政府機關參考。

  本研究主要之研究發現與建議說明如次:研究發現部分;一、針對德、奧、瑞、日、韓、英、美各國可以供我國參考的制度層面,分別就規範面、審判面、鑑定面、執行面及資源面進行比較分析,並提出具體可行之建議;二、依據我國監護處分制度運作及執行經驗,進行需求調查,提出執行現況全貌與量能調查結果;三、本研究邀請第一線執行監護處分的機關、人員,進行深入訪談或問卷調查,瞭解現行監護處分執行之實務狀況與問題,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四、本研究並透過專家問卷調查方式,請專家評估目前實務困境及解決策略之可行性。在具體政策建議方面,研究團隊針對我國監護處分制度提出 9 大面向之立即可行建議,以及 7 項中長期建議。最後,希冀本研究團隊之努力,對於各國監護處分制度之引介分析與我國監護處分制度之實務問題及解決方案,有所具體貢獻。

關鍵詞:監護處分、多元處遇、緊急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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