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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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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分析開啟再犯風險管理新視野,本中心邀請輔仁大學黃健副教授剖析性犯罪核心病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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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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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中心於114年10月31日舉辦「刑事政策與犯罪防治研究發展交流會議」,由中心主任鄭添成主持。本次活動特邀輔仁大學臨床心理學系黃健副教授以「再犯風險管理之網絡分析應用技術:從性犯罪到藥癮與詐欺犯罪之設想」為題發表專題演講。黃副教授目前擔任台灣司法臨床心理學會理事長,同時也是本中心研究委員。與會貴賓包括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毛有增檢察長、中央警察大學鄧煌發退休教授、臺灣師範大學李思賢特聘教授、中國文化大學黃宗旻副教授,以及法務部所屬機關代表與本中心研究人員等共同就「網絡分析與再犯風險管理」進行深入交流與討論。
  黃副教授首先剖析現行性犯罪處遇體系所面臨的挑戰。數據顯示,儘管刑罰日益嚴峻,性騷擾通報案件至2024年仍攀升至3,252件,顯示防治成效有限。國際研究亦普遍對既有治療模式的療效表示質疑。研究團隊針對76件性侵害再犯案例進行微觀分析,結果顯示近六成(58%)的再犯發生於個案「社區治療結案」後。再犯時間亦呈現兩個高峰期:出監後第一年(約35%)與第四年(約20%)。更值得關注的是,仍在社區治療中的個案再犯速度更快,平均僅需1年8個月,顯示現行監控機制在個案結案後的追蹤仍存在明顯斷層,且矯正系統與社區資源間的「轉銜會議」機制尚未充分發揮效能。
  為破解此「再犯密碼」,黃副教授的研究團隊導入網絡分析(Network Analysis)技術,以探索再犯背後的關鍵病理機制。分析結果揭示三大核心動態危險因子—衝動行為(Impulsive Acts)、社會孤立與孤獨感(Loneliness)、以及認知問題解決能力不足(Poor Cognitive Problem Solving)—位於整體病理網絡的中心節點。其中,「衝動行為」被證實是連結所有變項並導致再犯的最強獨立關聯因子。
  黃副教授進一步指出,這一結果印證了RNR模型(Risk–Need–Responsivity Model)之理論合理性。不同風險層級個案的病理結構呈現顯著差異:高風險組以「衝動性」與「孤獨感」為核心節點,低風險組則以「問題解決能力不足」為主要關鍵。此一發現顯示,司法矯治資源不應再平均分配,而應聚焦於中高風險個案,並針對其特定核心病理(如衝動控制或社會孤立)設計「差異化」治療方案,以提升矯治成效。
  黃副教授亦介紹此分析技術在國外文獻中,如何成功拓展至其他犯罪類型。在藥物濫用的共病網絡中,發現神經障礙,如ADHD過動/衝動症狀是核心連結點。而在詐欺犯罪中,社交網絡分析則發現,特定的團夥結構,如3個以上的「4-cycle」(四節點閉環),其詐欺機率高於九成,這可能反映了詐騙者為隱藏關係而刻意製造的複雜網絡。
  黃副教授的研究成果為我國再犯風險管理提供了具體且科學的分析工具,有助於司法系統跳脫傳統的「平均投入」思維,將有限資源聚焦於最具影響力的關鍵節點。未來,犯罪防治研究中心將持續引介前沿分析技術,深化刑事政策研究,提升我國矯治處遇與社區防治的整體效能,朝向更科學化、精準化的犯罪防治模式邁進。

交流會大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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